要求孩子寫結構正確、工整的字,學生表示:「老師,我對寫字沒有興趣。」家長在聯絡簿上寫著:「我的孩子以後用打字就好,請老師不要要求他字跡。」鼓勵學生多運動,學生說:「我不想運動,因為我不喜歡體育。」家長反應:「你們訂的體育評分標準不適用於我孩子,我的孩子本來對運動就沒興趣,這樣很吃虧。」以興趣為名的事件在教學現場中不勝其數,對繪畫沒有興趣、對跳健康操沒有興趣、對打掃更沒興趣,所以請老師尊重多元智能,我的孩子不想學這些沒有關係!筆者接小一新生幾回,看著方在起跑點上準備啟程的孩子如此明確的表態,是該瀟灑的一笑置之,任憑學生自由發展?或是以教師權威嚴正規定、徹底執行?
某次的學校日活動,分享了一篇亮軒在民國73年於中央日報的《興趣要高不要低》文章,內容是:「亮軒上小學時,數學常考鴨蛋,父親詢問原因,他表示因為自己不喜歡數學,所以不想學。父親隨即給他一巴掌,說:『數學沒有考一百分以前,不准說不喜歡數學。』當下他相當不服氣,心想:『不喜歡數學又如何能考一百分?』多年後,亮軒不經意回想起這段往事,想著,倘若數學都考了一百分,還會這麼篤定的說對數學沒有興趣嗎?」
這篇文章引起了家長熱烈的迴響,原來,某些冠冕堂皇的「沒有興趣」,並不是真的沒有興趣,而是少了堅持與接受磨練勇氣,是擔心失敗、為了維持自尊的說詞。
張春興、林清山(1989)在教育心理學一書中提到,興趣可以是學習的原因,但是必須經過「動機-行為-滿足-興趣」歷程。也就是說學習動機形成後,必須要持續付出學習行動來達成目標,當付出的行為獲得滿足與肯定,興趣才能隨之而來,因此興趣不是有沒有的問題,是歷程後的結果。朋友的小孩參加音樂會,聽到了小提琴優美的樂音,產生了學琴的動機,練了一次、兩次,發現學琴跟玩樂比實在太無趣,發現要付出許多練習時間實在太辛苦,最後偷懶、放棄了,然後義正嚴詞的說:「我對小提琴沒有興趣。」這孩子是真的沒有興趣嗎?看他提不起勁拉琴的樣子,會不忍的認為真的沒有興趣。但回顧他的學習歷程,有動機、有學習行為,只是受到享樂動機影響、遇到困難停住了,這時恍然大悟:可惜阿!還沒走到興趣這個階段就放棄了興趣。
當再收到「我對這東西沒有興趣」的訊息,我們不必消極因應或以權威懾服,反可憑著理論基礎,診斷學生在哪一個環節需要更多的幫助:是動機消退了?學習行為遇到困難?或是學習歷程中缺少了內外在的增強?對症下藥,再協助孩子走一趟「動機-行為-滿足-興趣」的過程。當然,某些學習實在需要一些天份,經過積極嘗試後,知道有所限制、強求不來,若是如此,也毋須執著。興趣是名詞,是學習的原因;興趣也是動詞,是培養形成,是不是真的沒有興趣呢?值得我們細細思量,智慧應對。
- Aug 11 Sat 2012 10:41
【文章發表】(臺北市教育e週報第567期)有興趣?沒興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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